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扣留機動車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及時退還機動車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第九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三、辦理材料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來歷證明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四、辦理時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溫馨提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可登錄交通安全公共管理平臺,進行本地在線辦理或預約以上材料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有c1證駕駛無牌無證摩托車處罰1、有c1證駕駛無牌無證摩托車處罰如下:(1)無證駕駛的行為人會被處以二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罰款;(2)交管部門對于該行為人還可以并處15日的拘留;(3)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2、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查看全部《《
法律分析:扣留摩托車,提供相應的牌照后退還機動車。罰款20元—200元,駕駛證扣12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 的規定予以處罰。。》》查看全部《《
法律分析:C1駕照駕駛摩托車的,記12分,罰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駕駛無牌照的摩托車,罰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摩托車也屬于機動車,根據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查看全部《《
法律分析:罰款兩百元,扣留當事人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查看全部《《
一、有駕照騎無牌摩托車怎么處理1、對于有駕照騎無牌摩托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查看全部《《
有證駕駛無牌摩托車的處罰是:1、機動車駕駛員會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2、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要及時退還機動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查看全部《《
法律分析:駕駛無牌摩托車扣12分。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第六十六條 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第六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后,經依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罰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撤銷。。》》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