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提檔買家如果因故不能到場,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需要提供買家即委托人的相關身份證明,以及被委托人的相關身份證明,還有委托書等材料,這樣就可以在買家不過去的情況下,也能辦理摩托車的提檔過戶了。。
摩托車辦理提檔手續時可以由他人代辦,買家不需要到現場。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四條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請各項機動車登記和業務,但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除外。對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傷殘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可以憑相關證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領。代理人申請機動車登記和業務時,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托。需知:《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三條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查看全部《《
必須到現場,因為買家是車主,車主必須到現場辦理資料,確認號牌。。
買家不用必須去,但是落戶的時候就必須買家去了,可能是賣家擔心你不去,他提了檔,沒有人接手吧。
如果摩托車升級買方因故無法到場,他們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為管理。有必要提供買方(即委托人)的相關身份證明和負責人的相關身份證,以及委托書和其他材料,以便即使買方不是過去也可以更新和轉讓摩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