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精神賠償的范圍是什么,該賠償的標準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精神賠償的范圍是什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8日頒布的法釋[2001]7號 《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最高院《解釋》)的規定,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包括四種情形:
1、侵害他人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給他人造成精神損害的。
2、侵犯監護身份權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給監護人造成精神損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權或非法利用、侵害遺體、遺骨給死者近親屬造成精神損害的。
4、滅失或毀損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損害。
此外,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里的損害賠償既包括物質損害賠償,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符合以上范圍情形的則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圍情形的則不得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從規定看出精神損害的賠償范圍, 一是指主體范圍,即何種類型的民事主體(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其民事權益受到侵害,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害;二是指客體范圍,即何種性質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二、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有什么標準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確定建議考慮以下參照標準:
1、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應考慮侵權人的行為給受害人造成的損害是短期的,長期的,還是永久性的,是否給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學習帶來影響以及影響程度。影響較為嚴重的,其賠償數額應相對較高。該損害還應結合受害人的受傷情況、傷殘等級評定,等級越高,賠償數額越高;反之,賠償數額低。如果出現植物人、癱瘓人、孕婦胎兒死亡等嚴重精神損害的情況,應作為特殊情況考慮提出相對較高的賠償數額。
2、侵權人的過錯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
所要考慮的是侵權人的侵權原因、主觀動機、過錯程度、侵權的具體情節,包括侵權的手段、行為方式、侵權的場合和次數、持續時間,致害人的認識態度以及對恢復受害人的權益的態度,侵權人的獲利情況、經濟狀況及承受能力等各種因素。
3、最高賠償限額因素
在審判實踐中,法院在審理精神損害賠償方面,因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都主張賠償數額不宜過高。因此在受訴法院地對精神損害賠償有最高賠償限額的情況下,比如江蘇省,內蒙古自治區等地,如無特殊情況,所提的賠償數額不宜超過此限。而沒有限額規定的地區,可以參照最高法院推出的案例所認定的交通事故損害傷情、傷害情節及所判精神賠償金額為上限標準,自行比照,逐級遞減,但一般不應低于1000元。
4、雙方責任因素
在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中,在推定機動車駕駛方為過失的情況下,按照民法通則123條規定,如果證明被害人是故意的,可以免除駕駛方的責任;受害人對損害事實和損害后果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其過錯程度減輕和免除侵權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還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認定的雙方在該次事故中的責任劃分,也是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考慮因素。
5、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目前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在貧困地區支付一定的精神損害賠償金就可以彌補受害人的精神創傷,也對加害人起了懲罰和教育作用;而到了經濟十分發達的地區卻必須支付數倍或十多倍的金額,才能起到上述的作用。因此,受訴法院所在地經濟發展狀況亦應作一因素予以考慮。
6、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所要考慮的是侵權人的身份、社會地位、知名度、性別、年齡、職業情況、家庭狀況、經濟能力等各種因素。同時考慮賠償義務人為自然人或單位、法人,對賠償的支付能力和判決后實現執行的可能性等。
7、參照相關保險條款
在商品經濟的條件下,如果機動車主購買了商業保險,保額和賠償額是有賠付標準的。目前我國的各種機動車商業保險中也有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險條款,在索賠時也可以此作為申請賠償的參照標準。
推薦閱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何認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何賠償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何認定所謂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條件,構成這一特殊的情節加重犯其條件為:首先,行為人原來的肇事行為已經符合交通肇事罪基本罪的構成要件;其次,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對象是否僅僅指第一次交通肇事的被害人,例如第一次交通肇事將他人撞死,又交通肇事逃逸因而過失致另一人死亡的,是否能夠按照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處理?......查看全文>>
推薦閱讀:怎樣確定交通事故責任,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一、怎樣確定交通事故責任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查看全文>>
推薦閱讀:公交車上受傷司機應承擔責任嗎,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一、公交車上受傷司機應承擔責任嗎依據《合同法》第301條的上述規定,承運人對旅客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條件是:(一)旅客的人身傷亡必須發生在運輸過程中這里所說“運輸過程中”,也是承運人承擔的旅客運送責任期間,通常是指自旅客經檢票進站(港)至到達行程終點出站(港)或者應當出站(港)時止,不包括旅客在候車室及其他設施內的期間,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民用航空法》第124條規定:“因發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過程中的事件,造......查看全文>>
-
在這方面,法律未有明確規定,但行業內對于超過3個月未售出的車輛被定義為庫存車。就連進口車也需經過6個月或...[詳細]
-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注冊過滴滴的私家車必須購買營運險才能合法運營。這意味著如果你選擇不購買相應的保險,...[詳細]
-
在考慮購買曾經涉及致命事故的汽車時,需審慎權衡其中利弊。這類車輛往往存在著諸多安全隱患和潛在問題,需...[詳細]
-
當車主忽視了按時繳納車船稅,所面臨的問題早已悄悄逼近。對于那些忽略車船稅繳納的車輛,年審始終是一個不...[詳細]
-
純電車、混合動力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之間的區別。 1. 純電車(BEV): - **描述**:純電車是指依靠充電獲...[詳細]
-
在當下,對于購車選擇,是選購電動車還是傳統燃油車值得深思。就經濟角度而言,燃油車在續航能力上有著明顯...[詳細]
-
當代交通工具的更新換代,讓購買一輛全新車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然而,除了挑選心儀的座駕外,新...[詳細]
-
從經濟角度來看,新能源汽車在使用成本上表現更為出色。相較于傳統燃油車的燃料費用,新能源車的電力費用更...[詳細]
-
油電混合車作為技術先進的產物,融合了電能與燃料,通過電池及發電機提供動力,在啟動和加速時節約燃料。相...[詳細]
-
汽車保險在發生事故后,對商業保險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根據保險出險情況,商業保險第二年的費用會有所調整...[詳細]
-
一般而言,在距離保險到期一個月內進行續保是最為明智的選擇。這個時候不僅可以享受到各種折扣和優惠,還可...[詳細]
-
首當其沖的是第三者責任險,這種保險覆蓋了他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賠償,確保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能夠承擔責任...[詳細]
-
在性質上,座位險被歸類為責任保險,只有本車的駕駛員導致事故才能獲得賠償;而駕乘險則屬于意外險,無論責...[詳細]
-
在選擇購買汽車時,人們經常陷入選擇純電車和插電混動車之間的困境。從環保性、維護成本和日常使用便利性等...[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