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H65*** | 2024-10-1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