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KKT*** | 2024-08-2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KKT*** | 2024-08-1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