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D82*** | 2024-10-1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 □臨時停車且 □駕駛人不在現場 □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未知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