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JD3*** | 2024-12-0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