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80*** | 2024-08-18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