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A12*** | 2024-08-2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50 | 3 |
蘇A12*** | 2024-11-0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50 | 3 |
魯CUX*** | 2024-08-0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 | 200 | 3 |
魯CUX*** | 2024-10-2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 | 200 | 3 |
魯CUX*** | 2024-07-2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 | 200 | 3 |
魯CUX*** | 2024-09-0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以上不足20%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