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N82*** | 2024-11-11 | 在劃有停車泊位的路段,在停車泊位外停放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