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94*** | 2024-09-19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