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E78*** | 2024-09-30 | 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