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HR8*** | 2024-11-0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