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HK3*** | 2024-12-14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