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7B*** | 2024-09-2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