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DY7*** | 2024-11-2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未知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