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GCG*** | 2024-08-2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GCG*** | 2024-11-2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