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ET2*** | 2024-08-26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未知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