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AUC*** | 2024-12-07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20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