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GLK*** | 2024-09-0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50 | 3 |
貴GLK*** | 2024-12-0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5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