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62*** | 2024-07-01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