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FE0*** | 2024-08-18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川CTY*** | 2024-09-09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