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K93*** | 2024-07-0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津K93*** | 2024-09-04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