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BA2*** | 2024-07-26 |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 50 | 2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