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渝DBF*** | 2024-08-16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貴FTE*** | 2024-07-3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