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A·D***7 | 2024-07-0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