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37*** | 2024-08-04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cè)瞬辉诂F(xiàn)場或駕駛?cè)穗m在現(xiàn)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遼AG0*** | 2024-09-27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cè)瞬辉诂F(xiàn)場或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蒙GB4*** | 2024-11-26 | 不按規(guī)定停車 | 50 | 未知 |
蒙GB4*** | 2024-11-11 | 不按規(guī)定停車 | 50 | 未知 |
蒙GBT*** | 2024-10-09 | 不按規(guī)定停車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不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zhǔn)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yīng)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jīng)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現(xiàn)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