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L30*** | 2024-08-13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