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C22*** | 2024-11-0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鄂C22*** | 2024-10-3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鄂C22*** | 2024-09-05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100 | 3 |
鄂C22*** | 2024-10-1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