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33*** | 2024-08-3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