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US3*** | 2024-11-01 |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 20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