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AG7*** | 2024-07-2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