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R31*** | 2024-08-14 | 未按規定噴涂或粘貼標識 | 100 | 未知 |
粵R31*** | 2024-09-14 | 未按規定噴涂放大號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