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B95*** | 2024-09-1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