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B·1***2 | 2024-11-29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