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FA*** | 2024-12-10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