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D9*** | 2024-08-19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