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C60*** | 2024-07-1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0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