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EU1*** | 2024-10-05 | 機動車載物行駛時遺灑、飄散載運物的 | 150 | 未知 |
粵EU1*** | 2024-11-04 | 未按規定噴涂或粘貼標識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