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FSZ*** | 2024-09-14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