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70*** | 2024-10-1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