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LLR*** | 2024-08-1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魯EF0*** | 2024-08-18 | 駕駛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