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A·D***2 | 2024-07-05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停車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