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A95*** | 2024-11-1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