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KR1*** | 2024-07-20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