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C6M*** | 2024-08-1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車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