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C5V*** | 2024-08-15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fā)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