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D75*** | 2024-11-3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biāo)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DA3*** | 2024-09-2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biāo)志指示的 | 15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zhǔn)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到達(dá)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jīng)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