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C70*** | 2024-11-24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fā)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fā)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