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F75*** | 2024-11-25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